2006年6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种类型劳动争议不服仲裁可以起诉

  黄先生问:
  我只知道一般与单位产生纠纷后要先仲裁后起诉,请问,法律对劳动争议的类型有规定吗?
  本报作答:根据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的,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  具体的劳动争议类型为: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;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;劳动者退休后,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、医疗费、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。